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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居民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2023.01.13
来源部门:

1、参保人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开具住院票,持医保卡到住院处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如患者为济南市职工、居民,在急诊、留观发生过的费用不间断24小时者,请将急症发票保存好合并住院费用报销。

2、参保人入院时无卡,请出示身份证办理登记联网(济南市职工及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患者持身份证可直接去住院部登记联网,出院时直接报销;如果无法正确联网,患者可咨询所在区医保办。

3、住院期间请携带好医保卡等身份证明,以便核实身份。

4 出院时持医保卡、押金条到住院处窗口办理结算。

5、以下情况不予按医保结算:

  (1) 根据市医保局规定:不涉及第三方赔偿、工伤保险和自杀、自残或者犯罪的,参保人或家属需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申请医保报销承诺书》,并使用医保结算。

  (2) 涉及第三方赔偿、工伤保险和自杀、自残或犯罪的意外伤害,参保人员不得使用医保结算。

  (3) 因酒驾、吸毒、偷盗等原因造成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4) 因整形、美容、减肥等原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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