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管理须知
2023.01.17一、探视管理要求
1.普通病房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2)病情需要陪伴时,由医师决定,护士长发放陪护证;不需要陪护时,将证件收回。
(3)患上呼吸道感染等流行性疾病的患者、酗酒者及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者不得携带宠物进入病区。
(4)严格遵守医院探视时间:早晨06:30--08:00,上午11:00--12:00,下午17:00--21:00。
(5)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病房的安静和清洁卫生,不高声谈笑、不随地吐痰,不在院内吸烟,不坐卧患者床铺,不串病房,不在病房做饭,不能使用违规电器,不得私自带患者外出。
(6)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需赔偿。
(7)不翻阅病历或谈论不利于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情,不能请外院医生为患者诊治或自行停药。
(8)陪伴人员如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其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2.监护病房
(1)严格按照ICU规定要求探视,其他时间一律谢绝探视。
(2)每床患者仅限一人探视。
(3)探视前更换隔离衣、穿鞋套、戴口罩、帽子,探视时可带少量生活用品。
(4)探视时遵守病房规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丢果皮、纸屑,不得喧哗,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5)危重患者抢救期间,未经医生允许不得探视。
(6)家属疑有呼吸道感染者、婴幼儿不允许探视。
二、陪护管理要求
1.根据病情需要医生下医嘱留陪人。一患一陪。
2.陪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陪伴,陪伴期间自觉遵守医院规定和要求,服从科室管理,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不干扰医疗护理正常秩序。
3.陪伴人员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查房及治疗期间鼓励参与配合病房工作,由医护人员向其说明指导。
4.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得向患者透露、谈论病情,不得向患者提及有关治疗方面的意见,以免影响患者情绪及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