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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进修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2021.02.24
来源部门:护理部 作者: 护理部

 

为规范进修人员的护理工作以确保我院护理工作质量及进修人员自身的学习质量,请各位进修人员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一、管理办法

(一)护理部、各科室护士长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管理工作,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考核计划。

(二)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工作服自备(不用佩戴护士帽),一律佩戴进修人员胸牌上岗。

(三)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能私自调班、换班。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爱护公共财物,履行节约,不得将科室财物挪作私用,不得将口罩、帽子、纱布等医疗用品私自带回。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

(六)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带我院病历、医院文件、内部资料等,不能以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七)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予结业,退回原派单位。

(八)无论何种原因中途终止进修,进修费一律不退。

(九)如因进修人员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需给予患者家属经济补偿或赔偿,以及造成器械设备损坏的所需费用,按医院规定,应由进修人员承担经济损失。

二、请假制度

(一)进修期间,只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他假期一律不享受。进修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来函,我院酌情批假。

(二)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护士长批准,1天以上假期报护理部审批,否则进修人员在请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科室及其本人负责。

(三)因病超期休假者,回来后可继续学习,但进修期限不顺延。

(四)未经科室护士长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三、岗位要求

(一)进修护士来我院进修学习期间,担任护士工作,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服从各科室规定)。

(二)如进修人员为护士长或其他护理管理人员,由护理部及护士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进修护士长除学习管理相关内容外,还必须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深入了解科室的运作。

四、进修期间培训

(一)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除按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外,必须参加护理部每月组织1次的进修人员讲座,科室每周1次业务学习,大科每周1次专题培训。

(二)进修人员进科前3天,由科室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详细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目的和要求。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科室概况、进修人员将会接触的各项工作流程、各项专科基础操作等。

五、进修结束

(一)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提前离院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进修人员所在单位来函,本院护理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院或延期手续。

(二)进修人员结束前2天,将填好的《进修生鉴定表》、1张照片(1寸)携带至我院东院区行政楼一楼103室办理结业手续。

(三)下列情况不发结业证书,不批准延期:

 1、无特殊情况请假逾期3天不归者;

 2、凡未经护理部批准擅自离院或擅自延期不离院者;

 3、进修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周,事假累计超过1周;

 4、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

 5、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仍不能完成学习要求者。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护理部

                                              202122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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